為解決人口化所衍生之問題,加強對老人福利之重視,近年政府已陸續推動多項老人福利方案或計畫,如「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」、「新世紀健康照護計畫」、「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」、「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」等,並自97年10月1日起正式開辦國民年金保險;旨在加強安養照顧服務,建構長期照護體系及提供經濟安全保障等目的,主要推動成果略述如下:


(一) 擴大居家服務對象、提升專業照顧知能

    87至96年由內政部推展「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」,及91年至96年由行政院經建會推動「照顧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」,主要成果為強化推展居家服務與家庭支持,將居家服務對象由中低收入戶擴及一般戶,整合病患服務員與居家服務員為照顧服務員,並推動照顧服務員丙級技術士證照制度;同時強化照顧管理中心功能,整合社政與衛政照顧服務資源,落實照顧管理制度,確立照顧管理中心作業流程,及定期評估與輔導各中心的運作。


(二) 整合長期照護資源、建立照顧管理制度

    90至93年行政院衛生署所推動之「新世紀健康照護計畫」,以各縣市之「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」為據點,建置轄內長期照護資源整合與配置的網絡,以有效結合社政及衛政之照護資源,提供民眾長期照護專業的諮詢評估與轉介、輔具租借、教育訓練與家屬支持團體等適切的服務,逐步建立照顧管理制度。


(三)整備照顧資源量能,建立長期照顧體系

    有鑒於人口老化所帶來的長期照顧需求,內政部與行政院衛生署自96年起推動「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」,普及照顧服務、支持家庭照顧能力、穩定照顧管理制度、發展人力資源與服務方案,並建立財務補助機制,針對失能老人、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、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,及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失能且獨居之老人,提供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、老人營養餐飲、輔具購買租借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、家庭托顧、交通接送、居家護理、社區及居家復健、喘息服務以及長期照顧機構服務等;至97年底總計約有3萬6千餘人受惠;透過各項長照資源之整備及完備服務輸送機制之建立,期為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奠定穩健基礎。

(四) 正式開辦國民年金,保障老年基本經濟安全

    97年10月1日起國民年金制度正式施行,將25歲以上未滿65歲之未參加軍、公教、勞、農保約計424萬的國民,納入社會安全網,並兼顧現有領取津貼者之權益,使其在老年、身心障礙甚至死亡時,被保險人及其遺屬能獲得適足的基本經濟生活保障,並使我國邁入社會福利制度新里程碑,建構社會安全制度完整網絡,開啟老年年金制度新時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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